台北板桥市一名黄姓男子因妻子“肉体偿债”而难忍“绿云罩顶”,遂伙同友人债主痛殴一顿,并逼写悔过书、强索遮羞费。黄某最终因愤怒犯案被法院判处拘役58天,缴罚金新台币5万8千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黄姓男子却因手头紧还不出钱,讨债的何姓男子见黄妻貌美,要她以肉体偿债,不料黄妻竟然答应,双方到板桥市一家旅馆开房间。黄得知后难忍“绿云罩顶”,伙同友人把何痛殴一顿,并逼写悔过书、强索遮羞费。
法院判决书指出,黄姓男子(35岁)欠绰号“老狮”男子钱,“老狮”伙同何男(25岁)多次催讨未果,2009年11月14日下午4点时,何独自去黄家,对黄妻说“如果跟我‘嘿咻’一次,可抵2千元债务”,黄妻想帮丈夫解决困难,与何男到板桥一家饭店做爱。
二人完事后,黄妻告诉丈夫已还清债务,黄追问后,太太告诉他是用身体还债,黄怒不可遏,找来何某兴师问罪,并召集友人助阵,还持“拔钉器”痛殴何,强迫他写下悔过书。
黄某并将此事告知何母,要求新台币30万元遮羞费和精神损失;双方讨价还价后,何母付1万元了事。双方后来和解,黄伤害罪获公诉不受理,但检方仍依妨害自由、诈欺取财起诉。
板桥地方法院认定黄某是在愤怒下犯案,考虑犯罪动机且事后和解,判处拘役58天,得易科罚金新台币5万8千元。
[责任编辑:陈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