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男子粟钰兴与黄俊发、吴俊杰约定弄伤自己眼睛,共同诈领保险金;但黄、吴2人认为仅弄伤不够,强行弄瞎粟男右眼。台湾“最高法院”15日以加工自伤等罪,判刑黄3年、吴2年5月定谳。
右眼失明的粟钰兴,去年11月间也遭法院以依2项共同诈欺取财罪,分别判刑5月,合并应执行8个月、得易科罚金。
根据法院判决,开设饮料店的黄俊发因公司财务问题,起意诈领保险金,因而和吴俊杰、粟钰兴谋议,以故意毁坏粟钰兴视力的方式诈领保金。
粟男同意后,黄俊发先于2008年3月为粟男投保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意外险,粟钰兴、黄俊发和吴俊杰再依计划先后搭机赴大陆会合。在粟男主动配合下,由吴俊杰将浴室清洁剂往粟男脸上倒,造成粟男脸部和眼睛轻微灼伤后返台。
黄、吴2人为恐伤势轻微无法获得高额理赔,回台后竟再将硫酸滴入粟男右眼,粟男反抗不及,右眼角膜因而腐蚀失明。黄、吴2人担心粟男逃跑,竟将粟男囚禁在饮料店中,并以手铐、铁链限制粟男行动,期间长达5月,粟男除参与保险理赔会议外,均遭囚禁。
保险公司先给付9804元医疗保险金后,认为粟男眼瞎原因可疑,展开调查,发觉吴、黄等人犯行,报警处理,全案因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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