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陈水扁当局“财政部长”林全于2008年陈水扁案爆发期间,遭“立委”邱毅公开指称在金改过程中,是吴淑珍支使的对象。林全提告,要求邱毅登报道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林全败诉。
据法院判决,台特侦组于2008年12月9日以证人身份传讯林全,要求说明陈水扁家贪污、洗钱等案。邱毅于12月8日公开在媒体指称林全在陈水扁案的角色,犹如“南港展览馆案中的余政宪”、“龙潭购地案中的李界木”,在陈水扁金改过程中,是吴淑珍支使的对象。林全认为名誉权受损,提出民事诉讼,要求邱毅登报道歉。
法院一审时认为,邱毅对林全的评断,属可受公评之事,且邱毅发表言论之前曾向他人求证,认为邱毅并非以损害林全名誉为唯一目的,判林全败诉。林全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将上诉驳回。(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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