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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研院士”涉嫌图利 学界质疑相关规定过严

2016年03月11日 13: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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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前晚侦讯陈垣崇后,认为他有违法行为,令他60万元交保。

陈垣崇妻子陈德善昨办交保时,多次拿出丈夫的报道剪报面露感慨。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国台湾网6月24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台湾“中研院”生物医学科学研究所所长、“中研院院士”陈垣崇,涉嫌把公家经费研发出的两种人体专利试剂,技术转移给妻子陈德善等亲友成立的世基公司生产,再卖回“中研院”以图利自己及亲友。

  现行规定不合时宜 学界反弹

  “中研院”昨公开强调,技转和采购均无不法;台湾多名重量级学者也指美国早就鼓励发明者成立公司使用发明,在台湾却被认为未利益回避,陈垣崇的事若没好好处理,“台湾会贻笑国际。”

  但检方昨指,2007年7月4日实施的台湾“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确实准许生物技术新药公司,其主要技术提供者为行政研究机构人员时,该研究人员得持有公司股权,并得担任创办人、董事等职务,不受“公务员服务法”相关规范,但陈垣崇和世基公司的合作自2006年初就开始,不适用新规定;“中研院”采购试剂时采限制性招标,由世基公司独家投标未利益回避也违反“采购法”。

  陈垣崇前天遭检方约谈,并以60万元新台币交保。“中研院”发言人叶义雄昨发表两点声明,强调专利由台当局“国科会”拥有,“中研院”将专利技转给世基一切依法。

  台湾“中研院院士”、台湾成功大学校长赖明诏说,相较于国际鼓励教授技转,陈垣崇若因专利授权触法,“台湾会贻笑国际。”曾任“中研院”生医所副所长的研究员陶秘华更强调,陈垣崇不重钱财,但试剂是陈独力研发,由世基公司取得授权生产,全球没第二家公司生产,只能向世基买。

  负责侦办全案的台北士林地方检察署发言人颜乃伟昨表示,尊重“中研院”发言,检方会依证据调查。

  “院长”相挺:没看出有不法

  同仁陈垣崇涉嫌图利,目前人在德国柏林的“中研院院长”、知名学者翁启惠昨晚接受访问时表示,发明技术的研究人员与技转的公司要有清楚规范,不能有利益纠葛,但陈垣崇案在技转部分“我没看出有不法的地方”。(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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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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