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日前苏姓男子与潘姓男子在台北县土城市立德路一家网吧发生冲突,苏姓男子不满被潘姓男子骂GAY所以提告,板桥地检署却不予起诉,他不服再上诉,并指称对方是用“死GAY”来侮辱他,结果潘姓男子被法官判处罚款新台币6000元。
据报道,岛内朋友之间常会以“你这个死GAY”互相开玩笑,但其实这已构成“公然侮辱”。检察官认为,GAY是男同性恋者,而同性恋或双性恋、异性恋,都只是人的性取向,社会不致因为一个人是否为同性恋,便对其人格有负面评价;但板桥地院法官不仅认为同性恋并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同,用GAY称人确实对人格造成减损,而且潘姓男子还加上一个“死”字,贬损之意更加明显,判处新台币6000元罚金。
此外,潘姓男子虽然反控是对方先“问候他妈妈”,才会回骂“GAY”,而且并没有加上“死”字,但是当时的处理员警证实有听到潘姓男子说“死GAY”两字,于是检方向地院申请简易判决,“死”字让案情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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