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陈水扁昨未能交保获释,岛内法界研判,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已明示陈水扁需先把海外7亿(新台币 下同)全数汇回再谈交保,此一要件未达成前,法官不可能自打耳光放人。
律师廖修誉分析,陈水扁、吴淑珍二审刑度减轻,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若又抛弃原则同意放人,肯定被骂翻,所以,先将陈水扁还押,这样反而可测试陈水扁家有无诚意。他指出,陈水扁被押理由,除触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其次就是海外还有巨资、有逃亡之虞。他研判,陈水扁交保机率与汇回金额多寡成正比。
报道称,岛内贪污罪被告被长期收押并非没有前例,台湾警察大学前主任郭振源12年前收贿5140万元,帮考生窜改成绩被判刑15年,就是从检方侦查一路被收押到更二审判决定谳,直接发监服刑。
也有被长期收押的贪污案被告交保逃亡案例,屏东县前县长伍泽元,因弊案被收押至台湾“高等法院”判刑15年,才获准保外就医。不料,在保释期间,伍泽元当选“立委”后潜逃。律师庄秀铭指出,伍案让法院不得不更谨慎考量陈水扁的交保声请案。(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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