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县蒋姓男子搭乘公交车时,趁人不备,连续骚扰女性被害人臀部一分钟,后遭喝止并扭送警方法办。台北县板桥地方法院以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为新台币5万元(新台币 下同)。
板桥地方法院表示,住在台北县板桥市的21岁蒋姓男子,4月7日搭乘三重客运公交车,从板桥往新庄方向行驶。报道称,蒋男见车上的妙龄女子不注意,利用在车上人多,连续偷袭骚扰女子臀部。被害人惊觉有异大声制止,蒋男才停止咸猪手的骚扰举动,最后,蒋男被扭送法办。
蒋男坦承犯行,板桥检方声请简判,板桥地方法院以被告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触摸其臀部罪,欠缺尊重个人对身体之自主权,造成被害人不安,判处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共罚5万元。(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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