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男”温建和住在台北市的百达富丽豪宅(左图),自称身价数亿元,他的会计女友梁玉姗月薪四万元,住在台北县三重市一栋旧公寓(右图),却侵占公款供他花用。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岛内自称身家上亿的温建和,明知在西门子公司担任会计的女友梁玉姗侵占公款供他花用,仍告诉梁姓女子“你现在做的是一种投资”,还要她继续挪用;最高法院7日判决,温建和应还给西门子共18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台湾西门子公司表示,梁玉姗(37岁)涉世未深,温建和(43岁)以结婚为诱饵,骗梁玉姗侵占公款,应负侵权赔偿责任;但因为梁玉姗迟迟不循法律途径要求温赔偿她所受损害,公司为保全债权,只好“代位求偿”向温建和提告。
刑事部分,梁玉姗被依业务侵占罪判刑两年,缓刑五年确定。温建和是被检方依收受赃物罪起诉,虽然已获判无罪定谳,但最高法院认为温建和是涉嫌业务侵占、伪造文书,应该由检察官另行侦办。
判决指出,梁玉姗先盗用西门子公司福委会的印章,盖在客户签发给西门子支票背面的领款人栏内,把支票存进福委会帐户,等银行完成票据交换,再以福委会名义伪填提款单,把钱领走存入自己的帐户内花用。梁玉姗也盗用福委会存款。
温建和否认拿梁玉姗的钱。他说自己家境富裕,名下在台北县市就有十余处不动产,价值远超过数亿元,生活绰绰有余,光是2004年11月,单笔海外收益就有1100万元,无须仰赖梁女供应金钱。
法院认为,梁玉姗从侦查到审判供述都一致,温建和明知女友是公司会计,薪水不多,不可能不知道女友的钱是从公司挪用来,温建和应与梁玉姗共负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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