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因案羁押在台中看守所的收容人徐崇哲、廖耀民,见舍友柔弱可欺,以抹婴儿油的记号笔轮流性侵凌虐对方,台中高分院将徐判刑7年4月、廖姓嫌疑人7年2月;另一名被控共同性侵的李姓男子,法官勘验录影光碟,未看到他性侵画面,判无罪。
徐崇哲(31岁)看不惯被害人经常对他人搂搂抱抱,直觉“娘娘腔”,2007年9月26日晚间以记号笔抹婴儿油,恐吓被害人自行插入肛门,否则将痛殴,被害人心生畏惧只好照做,该案徐姓嫌疑人被判3年2月确定。
徐姓嫌疑人次日又伙同廖耀民(31岁)、李姓男子(26岁)如法炮制,性侵被害人,凌虐过程被舍房录影系统录下。
二审法官当庭勘验舍房监视光碟,清晰看到徐、廖轮流拿记号笔性凌虐被害人,徐还拿矿泉水朝被害人屁股倒水,凌虐长达12分钟。徐、廖两人坦承性侵,合议庭将两人从重判刑。
李姓男子否认性侵,法官勘验录影带,仅看到李拿塑胶衣架殴打被害人臀部,未看见李姓男子有任何持记号笔插入被害人肛门,以罪嫌不足,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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