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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税务部门发公文要求“饭团”“鸡排”报税(图)

2016年03月13日 23:42: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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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市民陈万生收到“受文者:饭团”的通知书,要求补办营业登记,感到好气又好笑。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5月15日消息 最近台湾税务部门发出了一堆通知书,要求“饭团先生”、“鸡排小姐”、“红茶先生”登记报税,让业者抓狂。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税务部门要‘饭团’补办营业登记,我又不叫‘饭团’,不知该不该登记?”彰化市陈万生卖饭团十多年,最近收到彰化县税务部门寄给来补办营业登记通知书,看见自己变成“饭团”先生,好气又好笑。

  不只陈万生收到“受文者:饭团”的通知书,邻近不少摆摊同业也收到“受文者:鸡排”、“受文者:盐酥鸡”、“受文者:红茶”的通知书,业者开玩笑互称“鸡排小姐”、“红茶先生”。陈万生气不过,向彰化县议员黄育宽陈情。

  彰化县税务部门第三课课长陈丽龄说,税务员上午在办公室处理公文,下午才有空稽查,有些业者下午找不到人,只能抄下店招或地址等数据,寄出补办营业登记通知书,“饭团”、“鸡排”都是商店招牌,虽然税务员可以请警方协查,但警力有限,才自行作业。

  陈万生说,当局要求补办营业登记以开征营业税,物价涨成这样,一个饭团才卖新台币15元,能赚几元?如果不办营业登记,税务部门要罚款3000元,还可以连续处罚,“卖200个饭团才能凑足罚金,未免太严了吧”!

  陈丽龄说,公文上写着“贵商号未依规定办理登记”,受文者即代表商号,当事人若觉得不妥,第三课会研议比较合适的名称,避免误解;至于要求业者补办登记,是依法行事,各地皆然。(中国台湾网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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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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