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5日消息 陈水扁家友人罗胜顺、罗施丽云夫妇涉及陈水扁家庭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处2人有期徒刑6月,减为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并应各自支付公库25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间判决陈水扁涉贪污等案后,另告发罗胜顺、罗施丽云(罗太太)涉伪证等案,指称2人在检方侦办公务机要费案期间,配合扁家说法,指曾接受陈水扁以机要费犒赏,并以他人发票报帐,涉嫌伪证罪。台北地检署并于日前起诉。
法院审理时,罗胜顺夫妇对检方起诉事由坦承不讳,罗施丽云并指出自己是因“无知”才协助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搜集发票报销公务机要费,其后也是依其指示才做伪证。夫妇2人并在法官询问下,表示愿以25万元的公益捐款作为缓刑附带条件。
法院指出,审酌罗胜顺夫妇是碍于私谊,一时失虑之下才作出伪证,且审判中态度良好,显见悔意,因此量处2人有期徒刑6月,减刑为3月,并给予2年缓刑,同时应向公库支付25万元。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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