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0日消息 台北商学院黄姓大三学生,一再殴打同居的郭姓女友,导致女友忧郁、自伤,并被医院诊断出情感性精神病。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黄男应给付郭女35万元(新台币 下同)作为精神慰抚金。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已经大学毕业的郭姓女子与本案黄姓大学生,原是男女朋友。在二人同居期间,黄因小事与女友起口角争执,就在二人租住处殴打女友,有一次甚至将郭女从头到脚都殴打致伤。
郭女在声请民事保护令后,赶紧避难搬回父母家住,并以黄的殴打行为已构成侵权损害赔偿事由,向法院求偿5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发现,黄动辄殴打女友成伤,导致郭女心理上出现情绪低落、忧郁、自伤等症状,并被医院诊断出情感性精神病。显示黄男的暴力行为,已对郭女造成严重的身心创伤。法官审酌郭女遭殴后引发的精神疾病不轻,同时斟酌黄男经济能力不错,判决黄男应给付郭女35万元作为赔偿。(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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