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母亲考虑提告,台湾儿福联盟则指这是标准儿虐案,施虐者是蓄意伤害、社会处应从重处罚。律师郭宪章说,男童双脚被罚站遭烫伤,已达故意虐待及伤害的程度,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及构成“刑法”伤害罪,施虐者最高可处4年6个月徒刑。
男童母亲表示,她每天工资800元新台币,没钱请保姆,所以工作时把儿子带在身旁。本周一下午一时许,堂嫂叫她到银行换零钱,儿子看不到她,于是吵闹,堂嫂竟强脱儿子的鞋子,要儿子在大太阳下站在热烫的地磅铁板上罚站。
她从银行回来后,见儿子坐在报纸堆上不敢下来走动,下午五时帮儿子换尿布才发现儿子双脚脚掌都起大水泡,赶紧将儿子送到高雄长庚医院急救,被诊断有二至三度烫伤,转入烧烫伤病房,至少需住院一周。院方表示,男童的烫伤不致造成行走功能的伤害,不过医护人员看到小孩如此被虐,都忍不住痛骂:“太没人性了!”
见儿子小小的双脚裹着白纱布,男童母亲心痛又气愤说:“小孩不乖可以管教,但也不该这样虐待啊,实在太过分了!”她说,堂嫂到现在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难道别人的小孩死不完!”
她并表示,今年过年堂嫂也把儿子打得遍体鳞伤,“双脚大腿被打得全部瘀青”,当时她也不在回收场内,回家看到儿子两腿都瘀青,眼泪忍不住掉下来,“但那时我怕工作不保,只好默默吞忍,没想到又发生一次”。
周围其他资源回收业者表示,高雄县周一最高温达32℃,地磅铁板在下午一时许,被阳光曝晒后应有60℃以上。医师说:“让小孩站在大太阳下的铁板上,形同是拿一块肉放在铁板上烧!”这种接触性烫伤通常伤害深度会很深,即使未造成永久性伤害,或许会留疤痕。
台湾媒体昨走访资源回收场,施暴的堂嫂居然口气不耐地说:“又没有很久,才罚站不到5分钟。”堂哥则说:“我们只管教不当,没有虐待。”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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