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11岁女孩芬芬(化名),面对辅导社工问卷“被迫第一次从事性交易后有何转变”的问题时,颤抖地写“害怕”。
芬芬8岁时,遭亲生父亲强迫从事性交易。父亲当时说要带她出去玩,开车到某地时,叫她在车上等,一名中年男子随即上车性侵她,爸爸等着数钞票。往后类似事件不断,直到两年后才被台警方发现,之后芬芬被送到教养院安置。
“儿少性交易年龄近年大幅下降,而且大多是被迫!”台湾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励馨基金会16年前初次调查台湾儿少性交易年龄时,发现逾3/4是16至18岁,首次性交易的最小年龄是11岁;去年底调查,逾6成受访者仅14至16岁,小学以下近3成,最小8岁。
调查也显示,超过半数台湾民众认为受害人是自愿从事性交易,更有近75%的民众认为理由是虚荣拜金。但事实上,台湾近6成从事性交易的儿少是被集团逼迫或诱骗,并利用欠债、威吓、毒品、甚至感情控制。
台北市社会局儿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长陈淑娟投入性交易防制15年,她观察台湾业者早年都以强迫手法控制儿少,近年改以怀柔手段,往往经纪人就是男朋友,要女方赚钱“一起编织美好未来”,男方常有好几个“老婆”,大家以姐妹相称。
19岁的小文(化名)就在朋友要求下“跷家相陪”,一起住后,朋友要她付生活费,再诱她入行赚钱。想离开还遭绑,直到警方破获。(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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