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饭店业者演出“杀鸡秀”遭裁罚10万元新台币,引起业者抗议,但在菜市场宰杀鸡只则不受罚。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4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市深坑假日饭店三月中旬邀请大陆名厨张小春掌厨,并在记者会表演“三分钟烹鸡术”。台北县政府农业局以“现杀鸡”重罚十万元,引起外界哗然。农业局长蔡光荣进一步指出,不管鸡鸭鱼虾,只要公开宰杀活体就不行,有人检举就开罚。业者事后遭北县农业局动物疾病防治所约谈,并依违反台湾动物保护和畜牧产品管理相关规定,裁罚十万元(新台币,下同)。
根据动物保护相关规定,所谓“动物”指犬、猫及其它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如鱼、鸟、蛇等。公开宰杀违反规定,可依法裁罚15000到75000元。
顾客要求鲜度 鱼虾得现宰
蔡光荣指出,公开杀鸡很不尊重生命,因此依法裁罚,事实上无论是鸡鸭或是鱼虾,只要公开宰杀活体就不对。即便民众常见的现宰生鱼片,农业局并不鼓励,只要接获检举,就会对业者开罚。
台北县新庄市一家餐饮公司余姓经理指出,农业局禁止宰杀鸡鸭情有可原,但如果连鱼虾都不行未免过于严苛,有些民众为了“鲜度”希望现场处理,业者只能善如流。况且,传统菜市场、海产店、日本料理店天天“现杀鱼”,如果标准严到连宰杀活体都不行,难道农政单位天天要派员到传统市场、餐厅开罚?
生猛海鲜是饮食习惯 并非虐杀
基隆市碧砂渔港海鲜业者李建芳指出,游客爱吃生猛海鲜,挑选好生鲜食材后为了怕业者掉包,许多民众要求现场烹煮,这是台湾民众的习惯,并不代表虐待动物,况且,宰杀烹调前都会先将鱼敲昏后,才开始料理,为保持鲜度,处理动作要俐落,短时间端上桌。
宜兰县中西餐饮厨艺研究发展协会理事长陈韵如认为,台北县农业局开罚作法“很不合理”。海鲜讲究新鲜、快速烹调,如处理螃蟹是用筷子插进胃里,螃蟹一分钟内死掉;活跳跳的虾子丢入石锅闷熟,难道这些都要禁止吗?(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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