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6日消息 1名顾姓男子住在朋友的房子,去年10月竟趁友人带女儿散步之际,强拉朋友妻子进房间猥亵胸部。台北县板桥地方法院今天判刑被告6个月,缓刑2年。本案可上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法院判决指出,现年53岁、无固定住处的顾姓男子,3年前获朋友帮助,免费寄住友人家。去年10月,顾男趁友人带女儿外出散步之际,看见友人妻子在佛堂前因担心母亲健康而哭泣,认为有机可乘,竟强拉对方到自己房间床边安慰,还把手伸进女方衣内袭胸。
被害人虽奋力抵抗,但仍被顾男得逞。刚好被告友人返家,目睹妻子受害后正整理衣服,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法官以强制猥亵罪,从轻判刑被告6个月,缓刑2年,但被告缓刑期间必须交付保护管束。(中国台湾网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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