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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家产不成挖母坟烧尸 台逆子遭起诉可判10年刑

2016年03月11日 14:53: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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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祝贤因争家产不成,听从风水师建议挖出母亲尸骨火化,昨日被检方起诉。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国台湾网2月10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南县男子李祝贤因分家产遭拒,竟破坏母亲坟墓捡骨火化,以期改运,等家人扫墓时才发现报警。台南地检署认为李祝贤仅因家产分配问题,擅自挖掘亡母骨骸,违反孝道和社会善良风俗,昨将他依侵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尸体坟墓罪嫌起诉,并盼法官从重量刑。

  检方指出,李祝贤(64岁)在家排行老四,李家家境富裕,五男一女都已六、七十岁,儿孙满堂。李祝贤因事业不顺遂,想分家产补充资金,要求大哥李钦铭分配家产被拒,于是他在前年5月底,到家族墓园故意铲开母亲坟头上的坟土相逼,但大哥不为所动。

  未料李祝贤仍不罢休,同年9月他偷偷找风水师擅自挖开母亲的坟墓捡骨火化。一个月后,李家人到墓园扫墓时才发现,立即报警。李家大哥向警方气愤表示,兄姐没人同意李祝贤挖坟。李祝贤则辩称,挖坟前曾问过二哥、大姐,并寄存证信函给大哥,另外两个弟弟在外地当医生才没联络。李祝贤还拿出挖坟时拍的照片,指母亲遗体埋了26年还未完全腐烂,他听风水师建议挖出尸骨火化,可以改运,才会这么做。

  根据台湾现行规定,父母坟墓属继承人共同持有,侵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尸体坟墓罪,任一继承人均可提告,最重可处十年徒刑,而侵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坟墓与尸体,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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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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