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院昨审理金改弊案,台湾的陈水扁应讯时又流弹四射,将李登辉、马英九、宋楚瑜都拉下水,并指曾掌握国民党用党产挹注提名公职候选人政治献金的明细表,却被特侦组查扣,要求发还。扁另指宋楚瑜的兴票案,就是在“检察总长”提名人黄世铭任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时,由检察官处分不起诉。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指出,当初搜索扁办和住所时,依法扣押的相关证据多达四十四箱,该发还的,就会发还,但他不清楚是否有扁所提到的文件。
台北地院昨日下午开庭审金改弊案,陈水扁花了近百分钟陈述,一开口就说,检方起诉本案说成是“二次金改弊案”,那是不对的。检起诉包括所谓国泰金并世华银,那是在2002年的事,当时也没有二次金改。还有马维建的土银案、辜仲谅的红火案,跟二次金改一点关系也没有。
扁表示,他未在“总统”的职务上收贿,只有收取政治献金,除少部分用在自己的选举和总统大选,大部分收到的献金,全部转交给所属的民进党,和资助友党台联党提名的公职候选人,作为捐助竞选经费使用。
至于国泰世华银行的保管室,早在2004年选“总统”连任前就已开设,作为竞选期间捐助和支付竞选经费使用,金钱进进出出,最后剩余的钱,全部都是选举结余款。扁批评起诉书编了那么多的故事,又再次把他“罗织成狱”,是非常冤枉,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扁还说,依“监察院”的报告,前省长宋楚瑜的兴票案至少有十亿元以上,宋选省长收入五亿元,只报了一亿元,另透过三、四十位人头把一千二百万元美金、约新台币三亿八千万元汇到美国给儿子,“这叫理财有方?也没有人追究”
此案在“北检”不起诉,当时的“检察长”就是现在“检察总长”被提名人黄世铭。
还有比国泰并世华早四天的富邦金并台北银,那是马英九任台北市长,同样以小吃大,以蔡明忠比较倾向蓝营的背景,当然也会给马选市长的政治献金,“富邦金并北银就正正当当,国泰金并世华银就变成从中收好处?”他从头就是反对元大金并复华,何况任何金融机构都可见财政部长,他也未指示财政部长要如何做,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陈幸妤卷入洗钱案,扁当庭替女儿抱屈。他说,幸妤是在家里吃饭时,听他提起曾给民进党的公职候选人一千万到四千万元的政治献金,她会讲出来,是替他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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