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警政署”统计,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三年当中,全台共有二十六名警察自杀,其中包括彰化县一名女警,自杀原因以健康因素八人最高,其次为债务问题与工作适应问题各六人,自杀方式以服毒或烧炭的十二人最高,举枪自戕则以八人居次。
“警政署”表示,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每年分别有九、七、十名警察自杀,只有去年彰化一女警烧炭自杀,其余皆为男警。
自杀的警察中,以三十至三十九岁的最多,共十二人,自杀原因分析由高至低分别为:健康因素八人,债务困扰、工作适应不良各六人,感情困扰三人,家庭困扰两人与精神问题一人。自杀案例中,有七件发生在工作地点,内外勤比例为三比二十三,显见第一线员警的压力确较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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