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壹周刊》因报道连战儿媳妇蔡依珊怀孕的新闻之前,违约未向连家查证,遭连战女儿连惠心提告。台“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壹周刊》与总编辑裴伟各需给付连惠心违约金新台币100万元定谳。
据报道,判决书指出,《壹周刊》于2004年2月间,以“连惠心私密信件惊爆连战打老婆”为标题,报道所谓“连战打老婆”的新闻,遭连惠心控告。双方达成和解后,签订协议书,规定日后《壹周刊》报道连家新闻时,必须向连家求证,若违约则需给付违约金200万元新台币。
报道说,《壹周刊》于2007年7月间,在未向连家求证的情况下,以“蔡依珊怀孕身形曝光”为标题,并于内文以羞辱性文字报道连战儿子连胜文与妻子的私事,连惠心因而以违约为由控告《壹周刊》,索赔违约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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