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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未见卫生纸 台婚外情男女共浴处分不起诉

2016年03月12日 19:12: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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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联合报报道,台湾黄姓工程包商与陈姓女老师婚外情,太太找来征信社跟踪,破门而入拍下二人一丝不挂共处浴室,太太据此指控丈夫与陈姓女老师通奸。但检察官认为,征信社不法侵入陈女家拍到的照片与光碟,全部都“无证据能力”,不能采用,处分不起诉。

  目前已和丈夫分居的黄太太不满说,孤男寡女一丝不挂在浴室里,“没做那档子事才怪”,再说做了那档子事,卫生纸可能丢入马桶冲掉了,“怎能一定要有卫生纸才能起诉?”、“这还有天理吗?”

  36岁的黄姓工程包商两年前在一次朋友的餐会中认识某私立大学41岁未婚陈姓英语老师,从此经常幽会,黄某因常在陈女家过夜,引起太太怀疑,找征信社跟踪,并在黄的车上找到一串陈女家钥匙。

  去年6月3日晚上,黄太太找征信社跟踪丈夫,征信社人员见黄某进入陈女家后,拿钥匙开门进入,撞见黄某与陈女二人一丝不挂的在浴室“洗鸳鸯浴”,立即当场拍照、录影存证,黄太太并根据这些照片与光碟指控丈夫与陈女通奸。

  但黄某辩说,当天因下雨,陈女陪他看工地时二人都淋湿了,一起回陈女家洗澡,他洗到一半,陈女因肚子痛急着上厕所,进入浴室。

  陈女也坚称因肚子痛得受不了才进浴室,当时要求黄某要拉起帘子“不可偷看”,可是帘子被冲进来的征信社人员扯掉了。

  承办检察官认为,征信社人员未征得陈女同意,也无警员随同,更没拿搜索票,迳以非法手段拍到照片录影带就不能成为“呈堂证据”。

  检察官并说,即使征信社拍到的照片具证据能力,可是现场没有找到保险套或擦拭过的卫生纸,不能以“二人全身赤裸就认定二人通奸”,因此处分不起诉。

[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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