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4日电 从8年徒刑变成无罪免服刑,性侵嫌犯判决大逆转?4年前,台湾一名5岁女童指认遭27岁男子强吻,嘴唇红肿瘀青,下体还被放进冰块,一审判决认定是性侵罪重判8年,但再审法官认为,女童处女膜完整,以证据主义来讲不构成性侵,至于嘴巴上的伤痕,属于“热恋情侣常见的吻痕”,因此改判无罪。
据台湾媒体报道,5岁女童指认,4年前遭到一名27岁男子以冰块放入下体,同时嫌犯还以强吻方式造成女童嘴唇红肿、瘀青,当时一审判决,认为嫌犯恶性重大,依照性侵罪重判8年,但到了更一审却出现大逆转,嫌犯改判无罪。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长吴火川说,“本案被告始终否认有强制性交的情形,被害女童侦查中以及审理中,前后所讲的都不一致。”
台中高分院表示,合议采严格证据主义,认为女童处女膜完整不构成性侵,甚至连女童嘴巴上伤痕,也说经过法医鉴定,应该是热恋情侣间常见的爱之吻。
嫌犯从8年重刑到改判无罪,前后差别之大,有检察官认为,二审法官简直不食人间烟火,对于这样的判决感到不可思议,同时也有律师表示,这起性侵案逆转成无罪,太不合理。
律师王士铭:“女童没有确切亲身经历这种事情的话,她并没有办法跟法官描述,她的下体被插入冰块。”
一起判决案,出现法官、检方有争议,检方也表示,在收到判决之后将会提起上诉,不让嫌犯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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