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原陈水扁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疑似泄密案,发现叶盛茂涉嫌将开曼群岛通报的陈水扁家庭洗钱情资交付陈水扁,并将台特侦组与新竹地检署侦办花莲县三栈矿场土石外运案的侦查动作,泄漏给民进党“立委”柯建铭知悉,今天依泄密罪将叶盛茂追加起诉,并请法官从重量刑。
报道称,原陈水扁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日前被控隐匿陈水扁家庭海外洗钱情资,遭台北地检署以隐匿公文罪起诉,并求刑两年半。叶盛茂被起诉后举行记者会,声称他是利用例行会见陈水扁的会议,把公文交给陈水扁的,但陈水扁只承认收过叶盛茂的情资报告,并没有公文。台检方将这部分案情另分他案侦办,并于今天下午侦查终结。
起诉书指出,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于今年1月18日,透过艾格蒙安全网络,提供陈水扁儿媳妇黄睿靓在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开立账户、涉嫌洗钱等资料,交给台“调查局”,台“调查局”取得该资料后,承办人邹求强疏忽“机密保护法”规定,径行勾列为“极机密”文件。
1月29日,邹求强依公文办理程序,拟将该数据函报台“最高检察署”侦办,当时的台“洗钱防制中心”主任周有义核稿后,于翌日面报叶盛茂。但叶盛茂要求邹求强、周有义完成公文发文程序后,将公文交给他,他将亲自把公文交给台“检察总长”陈聪明。
起诉书表示,叶盛茂接获公文后,并未交给陈聪明或交回“调查局”,而是在今年1月31日或2月1日晚上某时前往陈水扁“官邸”,将公文中三页的中文翻译内容故意泄漏,交付给陈水扁知悉。
此外,台检方特侦组与新竹地检署今年间侦办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涉及花莲县三栈矿场土石外运案,于4月15日召开项目会议,决定同月22日发动搜索行动,并于16日上午将搜索日期告知台“调查局南机组”承办人张肇康,张肇康立即告诉“南机组”主任汤克远,汤克远再以电话上报叶盛茂知情。
起诉书指出,叶盛茂获悉搜索情资后,竟于当天(16日)中午前往柯建铭办公室,将检察官即将搜索的消息告诉柯建铭,并应柯建铭要求,以随扈的手机打给汤克远,询问搜索地点是否包括柯建铭在台“立法院”的办公室等处所,以及是否安装窃听器。
起诉书表示,汤克远答复完毕后,叶盛茂将手机交给柯建铭接听,由柯建铭直接询问细节,汤克远察觉电话里竟然由柯建铭接听,颇感惊讶,便答称“南机组”只是受特侦组指挥侦办,不清楚详细情形,随后便结束通话。
同日下午3时40分许,汤克远请张肇康向台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通报搜索行动已经发生泄密情事,特侦组与新竹地检署评估后,最后决定取消搜索行动。(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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