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台“民法新制”将于今年5月23日实施,公开仪式即具法律效力的婚姻制度将改采登记制,新人须亲自到户政所办理结婚登记才具效力,结婚证书也由户所制定发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信义户政事务所主任萧银城25日表示,目前婚姻采公开制,只要有公开仪式及两人以上证人,婚姻即具有效力,新人多于结婚典礼中书写结婚证书并用印,或到法院公证结婚取得结婚公证书后,再带着结婚证书至户政事务所登记。
不过,这种结婚登记模式将在今年5月23日后改变。萧银城说,“民法”第982条修正规定,“结婚应以书面为之,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方属有效”;新人们必须到户政所填写结婚书约,办妥结婚登记后,才可向户政机关申请结婚证明书;届时结婚证明书也将由户所统一发放。
萧银城说,结婚证书意义相同,但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结婚证书,质地、样式、图案、内容大不相同,例如,台湾光复后,外观为绒布材质的结婚证书,质地非常好,包括“龙凤和鸣”等图案都有,近代则由坊间自行设计,材质多为纸张,书局就买得到。
为了让民众了解不同年代的婚礼进行及婚约形式,信义户所募集结婚证书与老结婚相片,四、五月举办“结婚证书主题应用展”,也让民众了解结婚新制,体验老式生命力与跨时代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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