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9月1日电 台湾消息:据台湾消基会统计,尽管告上法庭的医疗纠纷申诉案逐年增加,但病家胜诉的比例却不到两成。消基会认为,医患关系严重不对等,患者永远是吃亏的一方,卫生当局应做好医政管理,例如实时公布严重违规遭受处分或惩戒的医院及医师名单,为病人权益把关。
昨天,消基会举办“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研讨会,消基会秘书长程仁宏称,消基会接获的书面医疗纠纷申诉案件逐年上升,2002年307件,2003年攀升至343件,平均每天1件。
据称,台湾医疗纠纷最多的是“四错”:打错针、开错刀、给错药、抱错小孩。还有病家申诉,医师看诊时间不到三分钟,病家向医师问问题被训斥,心里很不是滋味。
此外,“卫生署”医事审议委员会受理的医疗纠纷鉴定工作案件数也呈大幅增加趋势,1987至1995年平均每年128件,到2003年已增加至465件,暴增近两倍。然而,“卫生署”医审会自1987年元月运作以来,鉴定医师有过失的总比率不到两成。
消基会称,医病关系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病人常处于不利的,建议民众发生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应搜集证据,保存所有医疗文书,包括门诊、住院病历、护理记录、诊断、检验报告、处方笺等,作为法院判决时的依据。(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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