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北7月10日消息:台湾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实施后,高雄市第一位申请保护令并且获准的男性张某,因不堪妻子多次到其任教的学校闹事,甚至妨碍他使用交通工具,只好再度申请保护令。而法官除了核准外,也特别指示辖区警员,如果这位悍妇再违反保护令,就将之视为现行犯径行逮捕。
据中国时报报道,1999年,51岁的张姓男子因经常遭王姓妻子殴打不堪忍受,提出验伤单报案并申请保护令;由于这是高雄市第一宗男子申请保护令的案例,因此相当受瞩目。
张姓男子申请的保护令获准后,就和王女分居,不料事情沉寂不到二年,男主角又受到“河东狮吼”的威胁。
今年三月中旬到五月上旬,王女多次打电话到张姓男子任教的学校骂人,甚至直接闯入办公室内打人、摔东西,就连前来劝阻者也被骂得狗血淋头。
此外,王女还扣留了张姓男子的摩托车驾照,并将张某父亲的车钥匙藏了起来,逼得男主角只好搭出租车或同事的便车,非常不便,不得不再度申请保护令。
第二张保护令除了限制王女不得接近张姓男子服务的学校二十公尺外,也不得有任何暴力及骚扰行为,同时勒令王女将证件及钥匙归还,并再三警告,再犯就当现行犯。
据了解,王女否认上述指控,辩称是为了索取子女的教育费;但目睹施暴过程的校方人员出面指证,因此王女的说法未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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