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媒体报道指高雄一名李姓男子结婚近30年至少外遇4次而引发热议,台湾知名两性作家江映瑶认为,这种行为可称为“习惯性外遇”,此种男人通常心理匮乏、没自信,如果刚巧经济条件许可,就会持续透过和不同对象出轨的方式来证明自己魅力,而且通常会对外遇对象非常好,却刻意糟蹋妻子。
据报道,亚东医院精神科主任冯榕指出,婚后外遇不断是否肇因于精神出问题,无法骤下评论,但临床上有一种“性狂躁症”(Lymphomania)的类似疾病,典型症状是病患“对性的需求过度强烈,程度远远超过一般人”,病患本身没有病识感,通常都是造成生活困扰后,病患伴侣才登门求助。
冯榕说,性狂躁症的患者男女都有,有些会不断寻找不同性对象,有些则专注在同一对象反覆发作,严重者须就医请求协助。
律师蔡明哲则提醒,根据“刑法”规定,配偶外遇时,另一方若曾表示原谅,事后就无法再提告通奸罪。但以本案为例,虽然这对夫妻曾签切结书,但不代表妻子已原谅丈夫外遇,况且丈夫签完切结书后又不断外遇,妻子仍可针对后来的外遇行为,再搜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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