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台湾当局修法落实“台日”渔业协议

2013年04月25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为落实“台日”渔业协议,台湾“行政院”会议通过“渔业法”修正草案,规定台湾与邻近国家或地区,就“重迭专属经济海域”签订渔业协议,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渔船及渔民,在协议海域内作业,依协议规定办理。

  “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渔业协议是重大突破,依协议规定,签署后三天内须完成相关法律措施,请“农委会”积极沟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周剑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