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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签渔业协议"主权未让步,渔权大进步"

2013年04月17日 09:20 来源:环球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日签署渔业协议扩大台湾渔民捕鱼适用范围,但钓鱼岛主岛12海里未列入范围,马英九16日下午在国民党中山会报挂保证,台湾渔船还是可以去那里捕渔,如果日本海上保安厅干扰,“海巡署”也一定会去护渔。

  台日签署渔业协议,双方同意划设大范围“协议适用海域”让台湾渔民捕鱼,若扣掉钓鱼岛12海里范围内,整个区域达7万4千平方公里,马英九16日下午主持中山会报肯定“台日渔业协议”成果,并指出之前16次谈判都没谈成,这次第17次能够谈成,因为日本前后任野田内阁及安倍内阁都赞成扩大开放。

  对于绿委质疑钓鱼岛12海里范围没有开放,有损钓鱼岛主权的说法,马英九指出,整个捕渔的区域是7万4千平方公里,协议适用的区域不包括钓鱼岛周边的范围内,但台湾的渔船还是可以去那里捕渔,如果日本海上保安厅干扰,“海巡署”还是会去护渔,其他区域也都不会受到干扰,所以这次协议是“钓鱼岛主权未让步,台湾渔权大进步”。

  马英九也强调,台日双方也明订免责条款,所有协议内容不影响政府根据海洋法所做的主张,双方也决定要常设渔业委员会来解决后续的问题,这对台湾来讲是重要的一步,等于也是一个示范,“东海和平倡议”确有实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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