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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谈《我是歌手》:林志炫是台湾之光

2013年04月16日 10:04 来源:中新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我是歌手”让台湾林志炫等中生代歌手在大陆增添不少人气。

  台湾文化部门负责人龙应台表示,台湾歌手在《我是歌手》的表现是台湾之光。至于新闻台播《我是歌手》,她说会再与通讯传播事务部门开会讨论是否违规。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龙应台今天下午出席“The Next Big Thing见证大团”音乐节目播出记者会,会后被问到有新闻台在12日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总决赛时,新闻频道直接转播大陆节目是否违规。

  龙应台表示,大陆节目要在台湾播放需要送文化部门审核,但这次事件又不能称为节目,这牵涉到大众对新闻频道的社会认知与界定,是否合乎新闻社会道德和责任,这是属于通讯传播事务部门的业务范围,但文化部门会再和通讯传播事务部门开会讨论。

  龙应台认为,《我是歌手》不能算音乐节目,而是综艺节目,但对于台湾歌手在大陆的舞台大放光彩,她觉得高兴,她认为林志炫等人在湖南卫视的舞台上大放光彩,一样是台湾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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