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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土地案前民进党民代洪奇昌申请再审

2013年04月08日 13: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民进党秘书长吴乃仁及“立委”洪奇昌涉台糖土地案判决确定。洪奇昌不服,今(8)日向台中“高分院”申请再审。

  前民主进步党秘书长吴乃仁,被控在台湾糖业公司董事长任内,受前民进党“立委”洪奇昌与春龙公司总经理潘忠豪等人关切,将台糖原“只租不售”政策,改为“转租为售”,把“雾峰工业区”等土地低卖给春龙,吴乃仁及洪奇昌被依背信等罪各判刑3年10月及2年4月定谳。

  洪奇昌今天上午由台中市多名民进党地方民代陪同,向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递状申请再审。

  洪奇昌说,台糖的土地并非只租不售,2001年起就是租售并行,且雾峰地区等土地是公开标售,是市场法则就不会低估地价,他是民意代表,才会陪当事人和相关单位进行说明。

  洪奇昌还表示,雾峰地区等土地是在吴乃仁离职后,才公开标售,批准及核定价格的也不是吴乃仁,而他只是选民服务拜访,并没有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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