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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涉贪究责 蓝绿阵营标准大不同

2013年04月03日 08:35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媒体报道,2009年国民党中常委选举贿声四起、重创党形象时,党中央通过新版“端正选风实施要点”,查到请客送礼,连助选员、支持者违规都要开除党籍,有人认为处分太重,党主席马英九回应,“你们说太严、太有针对性,确实会,但我们就要有这样的决心。”

  如今,“内政部”对涉贪的南投县长下重手,翻箱倒柜找“公务员惩戒法”不准他复职、还主动移送“监院”;国民党同时也开铡,对仍在羁押、尚未起诉的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停止党权,且解除其多项党籍。蓝营借由“非过正不足以矫枉”以回应社会反贪腐诉求的操作手法隐隐再现;对照绿营近年来惯用的应对模式,却也凸显,如今蓝绿对待涉贪民代的标准,似已渐行渐远。

  今日反贪腐之声或已无当年红衫军倒扁时声势浩大,但它仍是台湾社会最不具蓝绿色彩的根本价值;不过这个全民共同价值,却已随着蓝绿阵营对待涉贪同志的态应度不同、回应舆论的调性不同,起了重大变化。

  就蓝营来说,这些年来,从林益世、李朝卿到赖素如案,只要党、政处置稍有迟缓,或高层尚待更多事证来作处置判断依据,舆论及在野党“包庇贪腐”之声必随之而起;反观绿营民代涉案,随之而来的却常是批判司法不公、政治打压之声,两相对照,何不讽刺?

  民代涉贪就是涉贪,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蓝营动辄以过正来矫往,绿营动辄以司法不公来转移,都不应是民主社会发展的常态。只盼有一日,尊重法律、司法能成为蓝绿应对涉贪同志的共同标准,如此“皇后的贞操”也才可能有重新拾回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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