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公务员涉贪停职期间可领半薪,一旦判刑确定不必缴回,形成官司打愈久领愈多的怪现象;且涉贪若在定谳前请退,即使坐牢依旧可领退休金,“立委”陈亭妃痛批:“这是变相护贪!”
台南市消防局秘书室主任涂展荣因接受厂商招待,最近被依贪污罪起诉,市府考绩会决议记大过停职,人事处表示,依“公务人员俸给法”,涂停职期间仍可领取半薪,月领2万元(新台币,下同)。
由于在涂案之前,市府地政局前局长陈垣滈涉嫌向重划区厂商索贿,起诉后也被停职领半薪,陈一审判刑8年,官司缠讼至今2年,人事处估算等定谳,推估至少要领100多万,使得公务员涉贪领半薪的问题成为焦点。
市府人事处表示,站在无罪推定立场,当事人可能无罪,给予半俸算贴补最低生活费;但如果有罪定谳,目前并没有“法令”规定须追回已领的半薪,但如果无罪,当事人可再补领未领的半薪。
“已领半薪有罪不能追回,我们也觉得不合理!”人事处表示,不少涉案公务员官司一打多年,有的甚至能领3、4年以上,“打多久就领多久!”
桃园县龟山乡2005年爆发16名警察收贿包庇倾倒废土,涉案员警起诉后被停职,官司缠讼近8年,桃园地院一审今年初宣判,部分员警停职至今,至少已领取100万元薪资,如果上诉还可继续领。
公务员涉贪,不仅打官司能领钱,入监前如果已办退休,边坐牢还能边领月退俸;桃园一名主管因涉嫌浮报差旅费被移送,担心官司确定后退休金一毛钱也拿不到,在“高人”指点下赶紧申请退休,拿了400多万。
[ 责任编辑:朱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