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国民党中常会决议:马英九参选党主席未与党章抵触

2013年01月23日 18: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在今(23)日举行的国民党中常会上,由黄昭顺等人提案的“马英九主席2005年到2007年任党主席期间未满2年,任期未过半,应不视为一任,若参选本党今年的党主席选举,未与本党党章相抵触,也符合民主原则”临时动议获得通过,并将作为对国民党主席任期的认定,同时列为报告事项,补提下一次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查。

  提案指出,回顾近年来国民党党主席历次选举,马英九在2005年8月19就任主席,2007年2月13日辞职,担任党主席时间为1年5个多月,任期未过半,吴伯雄则是在投入党主席选举获胜后,于民国2007年4月11日就任,2009年10月17日任满,担任党主席达2年6个月多,超过任期之一半。

  提案表示,2009年马英九再度当选主席,参照党政运作实务,任期超过一半者,即视为“一任”,亦即任期未过半者,即不视为“一任”。所以若马英九参选今年的党主席选举,并未与党章 “连选得连任一次”的规定相抵触,亦符合民主原则。

  与会国民党中常委多数认为党内应该团结一致,有中常委认为,“最近关于党主席任期议题莫名其妙”、“太离谱了”,要求要求国民党党中央予以约束,“讲错的人要督促并教育他”。

  有常委也认为,国民党内同志如果有不同意见,应该在党内先做建言,不然就是亲者痛、仇者快,然后让“在野党”跟名嘴见缝插针。同志之间有意见可以谈,“不用把自己神圣化,意见不同就说别人是佞臣”。(中国台湾网 李帅)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