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美国“肥咖条款”元旦生效,“金管会”预计最快今年上半年和美国签署协议;“金管会”将研拟修改“银行法”或“个人资料保护法”,让台湾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客户资料给美方。
银行主管说,按照现行架构,具有美国公民身份,且个人帐户达5万美元(折合新台币约150万元)以上,或企业帐户余额达25万美元(约新台币750万元)以上的客户,金融机构必须跟客户确认姓名、地址、税籍编号、帐号(在台银行帐户)和帐户余额等资料。同时,银行业也将询问客户,是否愿意提供资料给美方。
银行主管说,如果客户属于不同意提供资料的“不合作帐户”,银行将把所有不愿提供客户的总户数和总余额,以不记名的方式,另外提供一分资料给美方。
不过,美国肥咖法案虽然已在元月生效,但部分关键内容还没出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协理高旭宏指出,肥咖的“最终规定”预计在今年第一季出炉,其中最关键就是美国对“外国转付款项”的定义,以及“不溯及既往”的范围。
银行公会曾在2011年,针对台湾七大行库做调查,发现七大银行资产达“100万美元”帐户数,每家平均有2858户,但其中有许多可能不具美国籍、非美国帐户。
有银行表示,就算全体30多家银行每家都有3000户“100万美元”资产帐户加总共9万户,但扣除一大半不是美国籍帐户,台湾可能受影响的肥咖大约2、3万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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