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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两岸应更深化影视音乐文化交流

2013年01月07日 1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大陆事务部门“陆委会”认为,两岸应就影视音乐文化交流有更深化的交流合作。

  “陆委会主委”王郁琦在6日送交台湾立法机构的报告书中表示,台湾应持续开放文化音乐影视交流。

  “陆委会”表示,台湾在全球华语流行音乐具领导品牌地位,当局会秉持对等、尊严及正面、良性态度进行两岸文化交流,让台湾优势进入大陆文创产业,让大陆民众感受到台湾的多元文化。

  报告指出,未来当局将秉持开放原则,持续支持两岸影视音乐文化等交流,同时在“黄金十年.和平两岸”主轴中,也将拓展台湾影音进入大陆,列为促进两岸信息对等传播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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