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评社报道,马英九2006年处分国民党党产三中(“中影”、中广、中视)交易案惹出争议,媒体质疑“暗藏回算机制”,国民党所属“中投”公司透过旗下欣裕台公司发布声明否认,案情错综复杂,曾经担任“中影”董事长的国民党“立委”蔡正元4日在脸书(Facebook)质疑案情不单纯。
国民党所属中央投资公司2006年前与庄婉均、罗玉珍(郭台强太太)签约卖掉“中影”,契约里另订3年内出售八德路华夏大楼等不动产给“中投”,即所谓利润分享条款,后来没有落实,“中投”公司透过旗下欣裕台公司告庄、罗2人违约,提出求偿华夏大楼的分享差价及延迟付款利息共新台币26.4亿元,台北地院日前判决欣裕台败诉,庄、罗不必赔偿,全案仍可上诉。
《自由时报》报道指“马卖党产,暗藏巨额利益”,欣裕台公司4日晚间透过国民党文传会发布声明,指“中影”公司交易案中约定利润分享条款,并非“暗藏回算机制”,也无巨额利润;媒体报道与事实诸多不符。国民党并未直接提出回应。
国民党2006年公布的资料,党产只剩“中投”公司,612笔土地,415间房屋,加上存款公债等项目,价值约277亿元(新台币,下同),当时马英九强调党产归零,扣掉必须的支出后余数会捐作公益,但6年来因蓝绿政争、经济衰退等许多外在因素,以致“中投”一直没有被处分,如今经由台北地院的判决内容,指出“中影”交易案不动产部分的利润可能达百亿元,曾任“中影”董事长的蔡正元在脸书上质疑党产处分案情不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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