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消防署前署长”黄季敏,在署长任内利用年度结余款采购机会,将总金额1.4亿多元(新台币,下同)的9件标案交给哥哥黄文宙所属的公司承包,再收取利润的四成当回扣,收贿近2000万元,台北地检署昨天依贪污等罪嫌起诉,建请处以无期徒刑。
黄季敏在九案中收贿1924万元,均暂存在胞兄黄文宙公司帐户名下,退休后再领出投资或购买黄金。检察官认为,黄季敏受栽培,本应将公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竟将编列为人民防灾救难所用的公帑中饱私囊,还洗钱规避侦查,严重败坏官箴,且自始否认犯行,显无悔意,恶性重大。
据了解,这仅是黄季敏涉贪案的“第一集”,被认为在八八风灾中未发挥作用的12辆救灾指挥通信平台车、壹周刊报道黄涉嫌送钱进马英九官邸买官案,检方正另案侦办。
黄季敏的儿子黄郁升涉洗钱,因传唤未到而遭通缉。被怀疑协助洗钱的黄妻陈素霞,虽称不清楚丈夫在做什么,很多事是看报章杂志才知道;检调虽也未发现相关资金落入她帐户,但仍将她列为“嫌疑人”厘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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