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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廷否认“九二共识”:承认1992年“有个会”

2012年12月19日 13:49 来源:环球网综合 字号:       转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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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廷(资料图)

  中共十八大将“九二共识”列入党的正式文件,民进党至今仍不承认“九二共识”。民进党重量级中常委谢长廷18日指出,他也不承认“九二共识”,但他承认1992年“有一个会议”,1992年会议精神就是“宪法各表”,双方依照“宪法”,台湾跟大陆各自表示自己的身份。

  据中评社消息,谢长廷表示,他不承认“九二共识”,他提出的替代方案就是“宪法各表”,“宪法各表”是要将各表的精神延续下去。

  谢长廷18日在绿色和平电台先预录好广播节目,他本人则到美国访问。谢长廷强调,在民主法治国家,“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国家”“立国”的基本法就是“宪法”。“宪法”主义的意思就是一切以“宪法”为主,“宪法”是最高的规范。

  他说,民主国家的“宪法”主义”或“宪政主义”是很正常的事,很多法律与人权的问题,例如最近引起争议的学校处分学生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都有牵涉到“宪法”。台湾因为环境特殊,在野的民进党和人民对“宪法”的感情不够,不太承认这部“中华民国宪法”。但是不承认“宪法”的结果是符合统治者的利益,政府最怕的就是人民指责政府违宪,在野党如果不承认“宪法”,对执政党来说是一个福音,对统治者来讲是最有利的。

  谢长廷表话锋一转谈到,大陆对“九二共识”的解释是“一中原则”,国民党则说是“一中各表”。透过文献、对方解释和我们的看法,谢长廷认为1992年的香港会议,就是无法针对两岸关系的定位达成共识,国共两党才“搁置争议,舍异求同”。

  他强调,有争议的部份如果不去面对,就无法解决差异,面对差异才能处理差异。他提出“宪法各表”,就是要将各表的精神延续下去。

  谢长廷说,他承认1992年有一个会议,但他认为1992年的会议精神就是“宪法各表”,双方依照“宪法”,台湾跟大陆各自表示自己的身份。

  他指出,“宪法各表”是两岸有两部“宪法”,各自以“宪法”表达立场,互相虽有差异但可以对话。“一中各表”是中国只有一个,不是“中华民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个是“正统、合法”,这是零和的结果,是冷战时代的产物,这是两者很大的差异。

  他表示,至于“一中各表”,因为只有其中一个中国是合法的,所以台湾必须说“中华民国”的主权是及于大陆,大陆也要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及于台湾。这种说法就含有对方是违法的意思,我们也不能承认“中华民国”是违法的,这也和事实不合。谢长廷认为目前的两岸关系就是现状互不隶属,“宪法”有特殊关系,“宪法”的特殊关系就让后代的智慧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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