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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静涛发现中国提出收复钓鱼岛的新证据

2012年11月27日 10:1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北京消息  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期刊《江海学刊》双月刊,2012年第6期刊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褚静涛的学术论文《钓鱼岛与琉球归属》。该文以大量的史料,分析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1月,日本政府窃取了钓鱼岛,将其编列在冲绳县八重山郡内。

  褚静涛指出,日本这种侵占中国领土的方式是“暗偷”,未告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以致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很长一段时间不知晓此事。1895年6月,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公开侵占了台湾岛、澎湖列岛等岛屿,是“明抢”。

  褚静涛认为,日本侵占钓鱼岛,更精确地说,不是依据《马关条约》,而是通过甲午战争。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来攫取中国的固有领土,不管是已签约的台湾岛、澎湖列岛等,还是未签约的钓鱼岛,都是非正义的。

  褚静涛指出,由于日本窃取钓鱼岛,未得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认可,日本仅仅获得了占领权,钓鱼岛的主权并没有发生法律转移,仍然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1970年后,中日钓鱼岛主权之争浮现,日本政府和一些学者反复称,“ 中国方面对于日本领有尖阁诸岛(钓鱼岛)一事,一直到1970年纷争发生为止的75年间,未曾提出过异议”,并以此作为日本占有钓鱼岛的主要依据之一。至今,日本政府仍然鼓吹这个错误观点,来欺惑世人。

  褚静涛指出,日据下琉球的地理范围包括古中山国、钓鱼台列岛、大东诸岛等。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政府就有收复台湾、琉球的设想。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开罗宣言》,明确宣示“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虽然《开罗宣言》没有明列钓鱼岛,因其为中国固有领土,被日本窃取,自然在归还中国之列。

  针对流传已久的“罗斯福要将琉球交给中国而蒋介石拒收”的传闻,褚静涛指出,开罗会议期间, “罗斯福总统提及琉球群岛问题,并几次询问中国是否想要该群岛,蒋介石答称,中国将很愿意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国际组织的托管制度,与美国共同管理该地”。中国与美国就琉球问题的处置,仅有意向性的口头交流,没有达成最终共识并形诸文字。从美国政府的立场可知,琉球是被日本侵占的土地。

  关于战后台湾省的行政区划,1944年,台籍志士柯台山在重庆上书国民政府,建议“将北纬21度至27度间,东经120度至127度间,台湾东南领海间之巴坦群岛、红头屿、火烧岛、先岛群岛等划为”台湾省的“特别海防区或特别行政区”。日据下先岛群岛包括宫古列岛、八重山列岛、尖阁诸岛。他虽未列明钓鱼岛,而该岛位于“北纬21度至27度间,东经120度至127度间”,实际上将钓鱼岛包括在台湾省“特别行政区”内。

  1944年,地理学家胡焕庸在重庆编著《台湾与琉球》一书,主张收复日据下的琉球群岛,其中就包括日本窃取的钓鱼岛。他指出“台湾、琉球一日不能收复,则我海上活动,一日不能越出黄海、东海范围之外”。

  褚静涛指出,1944年,柯台山、胡焕庸等人已经提出了收复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整个日据下琉球的建议,中国政府和人民没有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窃占。因柯台山的上书、胡焕庸的著作流传甚少,故不为世人所知。日本学者没有看到这些史料,但并不代表其不存在。

  褚静涛指出,日本政府的“ 中国方面对于日本领有尖阁诸岛(钓鱼岛)一事,一直到1970年纷争发生为止的75年间,未曾提出过异议”的说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中国台湾网记者 芜同)

  原文如下:

  钓鱼岛与琉球归属

  褚静涛(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内容摘要:日本侵占琉球,清政府爱莫能助,坐视日本的侵略扩张。1895年,日本窃占了钓鱼台列岛,又通过《马关条约》,侵占了台湾岛、澎湖列岛等。民国前期,中国知识界对琉球问题鲜少研究,社会大众一般也不知道琉球沦亡的经过以及与中国的宗藩关系。蒋介石早有收复台湾、琉球之志,因实力所限,收复琉球并未上升至国民政府的大政方针。在开罗会议中,蒋介石明确提出收复台湾、澎湖、东北等失地,建议中美在战后共管琉球。为了在战后建设一个新中国,胡焕庸等人深感中国必须汲取东部沿海遭到侵略的历史教训,不但要收复台湾,更应将与台湾相连的琉球群岛收归中国版图,来保证中国东部大陆有一道天然的安全屏障。他们努力搜集资料,汇编成册,介绍给社会大众,毋忘琉球,提出收复琉球的建议。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中国将收复包括钓鱼台列岛在内的所有失地。因美军攻克整个琉球群岛,中国需与美国交涉,来收复钓鱼台列岛。

  关键词:国民政府 钓鱼岛 琉球归属 述评

  前言

  近年来,海峡两岸几位学者根据台湾国民党党史会、“国史馆”、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国民政府外交部档案”、“国民党群众组织档案”等资料,展开国民政府与琉球归属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台湾方面主要有许育铭《战后处理与地缘政治下的国民政府对琉政策:以40、50年代为中心》(“中国のインパクトと东アジア国际秩序”学术研讨会论文,大阪:大阪大学千里生命科学中心,2006年11月),任天豪《中华民国对琉球归属问题的态度及其意义(1948—1952)——以“外交部档案”为中心的探讨》(《兴大历史学报》第22期,2010年2月)。大陆方面主要有,石源华《论战后琉球独立运动及琉球归属问题》( 第五次中华民国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参会论文,浙江溪口,2006年7月),王海滨《中国国民政府与琉球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3期),王建朗《大国意识与大国作为——抗战后期的中国国际角色定位与外交努力》(《历史研究》2008年第6期),侯中军《困中求变:1940年代国民政府围绕琉球问题的论争与实践》(《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6期)。上述论文存在着一些缺陷,一是将日本、美国占领下的琉球等同于古代琉球,二是未探讨钓鱼岛与琉球之间的关系,三是对国民政府琉球政策的曲折性未做深入探讨,四是没有回答中国人民是否关注过日据下钓鱼岛。为此,笔者不惴浅陋,对钓鱼岛与琉球归属问题展开初步探讨,分析国民政府的琉球政策。不当之处,尚祈海内外方家批评指正。

  一、日本侵占琉球、钓鱼岛、台湾

  琉球群岛位于太平洋上、东海之中,陆地总面积约有3000平方公里,包括470多个岛屿,散布在北纬24度至31度、东经124度至131度之间,自东北向西南蜿蜒横列在日本九州鹿儿岛与台湾岛之间。

  古代琉球群岛的范围(古中山国),包括大隅诸岛、吐噶喇列岛、奄美诸岛(统称萨南诸岛,现属日本鹿儿岛县),冲绳诸岛、宫古列岛、八重山列岛等(统称琉球诸岛,现属日本冲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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