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马英九谈肃贪举例林益世:违法者必须接受制裁

2012年11月22日 17: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马英九今天出席廉政治理研讨会时表示,民众的信赖是当局最大的资产、贪污则是民众信赖最大的腐蚀剂。当局肃贪依法侦办,不怕家丑外扬,从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案、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案到“铁路局副局长”黄民仁涉贪案,都务必让贪渎水落石出,违法者接受法律制裁。

  马英九表示,即使不景气,当局肃贪也不能放松,清廉确实不能当饭吃,但不清廉可能会吃牢饭。林益世涉贪案发生后,台当局“行政院”提出七项策进作为,“法务部”也正研订揭弊者保护规定,加强肃贪。

  他说,四年多来,当局在反贪倡廉着力甚深。今年9月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评比”,台湾连续3年进步,为2007年以来最佳分数,排名仍居全球第13名,其中在公部门“道德与贪污”的细指标部分,维持中上的优势。四年多来当局也以“有案就办、不护短”的心态展现肃贪决心,从不怕家丑外扬。

  马英九表示,看到这些弊案被侦办,民众或许会因此感到失望,但是有贪渎就不能纵容,要让涉贪者体认到贪渎难以遁行,进而起到遏阻效果。他希望民众看到的,不是当局存在贪腐,是当局整顿贪腐的决心,毕竟扫地总会扬尘。

  他强调,或许有人会认为当局办了这么多的涉贪案件,代表贪腐情况并未有所改善,但数据显示,台湾的贪渎犯罪率正在降低,案件数从2008年每万件犯罪起诉案件中,有26.6件以贪渎罪名起诉,2012年已降为20.67件。人数上2008年每万名犯罪起诉被告中,有65.22人次以贪渎罪名起诉,2012年已降为41.57人次。定罪率则在提高,涉嫌贪渎起诉案件经判决有罪确定者,从2008年的69.9%,提升为目前的77%。(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