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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公债法”上路 台北市举债空间大缩减

2012年11月22日 09:41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版“公共债务法”重新分配“直辖市”举债上限,台北市可举借的存量债务空间大为缩减,自2692亿元(新台币,下同)减为855亿元,成为“五都”中唯一融资额度不增反减的“直辖市”。

  “财政部长”张盛和昨(21)日表示,配合县市升格,现有“直辖市”存量债限确已不符实际,此次修正“公共债务法”已考量各县市的状况,在“最有利指标”及考量“财政努力”两大原则下,“直辖市”的债务消长,是必然的趋势。

  台北市可举债余额较未修正前大幅减少1837亿元,张盛和说,可以理解地方政府不会满意,但不增加举债上限是修法的基本原则,台北市的财政状况相对良好,相信可以体谅。

  “行政院”会预定今(22)日讨论“公共债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财政部”重新调整后的新版“公共债务法”,“直辖市”各自拥有其适用的存量债务上限,“五都”现制下剩余的举债额度合计约有3300亿元,重新分配后的可举债水位降为3172亿元。

  台北市与高雄市的债限原按前三年度GNP的3.6%与1.8%计算,修正后,“公债法”已打破为2市打造的专属债限。

  新“公债法” 北高债限优势取消

  “行政院”会今(21)日将通过“公共债务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明定六都的共同举债上限,新版六都共同债限是举借的1年以上公共债务未偿余额预算数,合计不得超过前三年度GDP平均数的7.25%。

  据了解,“六都”个别的举债上限,分两阶段计算,第一阶段是依“有利指标”,计算出“三级制”举债额度。第二阶段,是按六都前三年度“自筹财源”占岁入比率的平均数为权数,所计算的分配比率。“财政部”预计每年7月,定期公布这项比率。

  依草案规定,过去使用十几年的债限计算基础GNP,全面改为GDP,打破现行台北市和高雄市合占前三年度GNP平均数5.4%的举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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