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中信金辜家买台湾壹传媒案,“金管会”坚持产金分离的监理态度,要求辜家“不得控制、主导、经营媒体”,除要求对台湾壹传媒持股不得逾20%外,也要求不能指派任何董事。
“金管会”官员昨(18)日表示,有关不能控制、主导的认定,将以财报须合并申报的持股20%,作为参考,也就是辜家持有台湾壹传媒股权不能逾20%。除此,辜家也不能指派董事到台湾壹传媒。官员说,指派董事就是参与经营,“金管会”要求辜家不能参与经营。
至于持股20%的认定,辜家若通过第三人持有,会否纳入一并计算?官员表示,20%也会采实质认定原则。
据了解,市场最先传出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有意买下台湾壹传媒时,“金管会”银行局在10月2日下午约谈过。蔡明忠当天现身“金管会”时,外界还猜测是跟并购大陆华一银行案有关,但据了解,当天银行局就“提醒”蔡明忠注意产金分离原则。后来传出有意购买台湾壹传媒的是中信辜家,消息传出后,“金管会”也通过管道传递相同讯息,“提醒”辜家要注意产金分离原则。
[ 责任编辑:杜美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