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及的贪渎案,特侦组经过将近4个月的侦查,最后以贪污收贿等4项罪名起诉了林益世;但特侦组在侦办过程进退失据,涉嫌行贿的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和林益世各怀鬼胎,林想要轻判,陈则想拿钱回来,两人若连手,特侦组腹背受敌,可能沦为陈启祥的讨债打手,反而会帮林益世躲过重罪制裁。
陈启祥在林益世被起诉、交保后,接受某电视台专访表示:“林益世很贪,没有共犯啦!”陈启祥的说词,完全附和林益世的说词,和特侦组的起诉内容一致。
台湾一刊物曾在案发后不久的7月中旬,专访一位与林益世有亲戚关系的法界人士,他透露,林仙保和林益世一家人“抠门又小气”,以他家的行事作风,根本不可能去分一杯羹给别人,所以想要从林家讨到好处是不可能的事,林益世说“6300万元(新台币)都是他独吞,要他咬别人,不知要咬谁”应是实话,特侦组想要以钱追人,倘若了解林家的为人,根本是多此一举。
台北特侦组多花了两个月延押期间,追寻金钱流向,还动用测谎,一副追根究柢样子,最后的结论还是一样“没有共犯”,只多查出了两位舅舅当洗钱工具。
陈启祥为何要以玉石俱焚的方式检举林益世?他说自己遭打压3年,常被林益世辱骂,为了保护自我人身安全,不得已才爆料。但要追究他幕后的真正动机,这才是关键所在。
陈启祥说,林益世需索无度,他被逼才“狗急跳墙”。也就是他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才会反咬林益世一口。陈启祥把自己形容成受害者,以博取外界的同情,但他真的是这样子吗?他的“示弱”又包藏著什么“祸心”?
根据起诉书指出,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辗转找到时任“立委”的林益世,透过林益世的关说,林以调动人事施压“中钢”子公司,当面请“经济部长”施颜祥帮忙,要求修改绩优厂商遴选办法;硬要另一家厂商让出三分之一转炉石采购配额给不符采购资格的地勇公司,事成后收受陈启祥6300万元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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