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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起诉书 窥见政治人物如何施压达到目的

2012年10月30日 10:22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东南网10月2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27日晚公开的林益世案完整起诉书内容,其中揭露陈启祥为拿下中联公司的转炉石契约,要求儿子帮他用电脑打了一张便笺,而这张便笺与林益世交给“经济部”传真至中联公司董事长的“选民服务便笺”内容相近,被特侦组认定是林益世涉关说的重要证据之一。从中也可窥见政治人物如何施压达到所谓“选民服务”的目的。

  起诉书并指出,林益世还利用“经济部长”施颜祥到“立法院”洽谈法案和预算审查事务时施压,要求施颜祥“关心”中钢及中联公司是否确实依照他所“交代”来办理;同时林益世还打电话或是亲自见面方式,对中钢总经理邹若齐和中联董事长翁朝栋施压。

  林益世协助地勇、中耀公司争取转炉石契约过程,起诉书中陈启祥以证人身份指出,林益世因认为地勇公司已承购中钢公司的脱硫渣契约,所以建议他不要再使用地勇公司的名义争取转炉石契约,于是陈启祥便借用广集企业名义。

  陈启祥供承要他儿子帮忙用电脑打字写了一张便笺,内容是“目前永丰盛向中联购入的大中小块转炉铁渣,因永丰盛无合法设备,自今年合约到期是否能由有完整设备的购入,至于购入的价格及尺寸依目前提货的模式相同,希望一次能合约5年... ”。

  特侦组比对了林益世在2010年4月7日交给“经济部”联络人的便笺内容,其中“中联公司目前卖给永丰盛公司大中小块的转炉渣铁,系每2年签约一次,现2年契约亦将届满,广集企业有诚意并有强烈意愿提高买卖价格以每公吨1200元(新台币,下同)购入,敬请惠予协助.....。”

  特侦组认为两者便笺内容相近,是林益世关说的重要关键证据之一。林益世找“经济部”帮忙,但中联公司董事长翁朝栋告诉林,地勇公司评选“不合格”;林指责翁不给面子,打电话给中钢总经理邹若齐,邹要翁向林说明。

  地勇后来经重新评分取得承购资格,及三分之一的承购权利,陈启祥也先后将6300万元贿款交给林及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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