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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文枪遭击案枪手今被改判无期徒刑 全案仍可上诉

2012年10月24日 10: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连胜文遭枪击案,今天依杀人罪判枪手“马面”林正伟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连胜文在2010年11月26日五市(台北 新北 台中 台南 高雄)选前之夜,为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站台,遭林正伟枪击、脸部中弹,参加造势晚会的民众黄运圣则惨遭流弹击毙。

  板桥地检署去年1月间依杀人、杀人未遂等罪将林正伟起诉。板桥地方法院今年5月判林正伟24年。台湾“高院”加重改判无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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