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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不动产活化难 陈冲:应惩处吊车尾机关

2012年10月12日 10:39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听取“财政部”报告“公用不动产活化绩效”,报告中指出,各机关对公有不动产缺乏成本效益观念,或将公有不动产视为自有资产,不愿释出,造成活化利用的困难。“行政院长”陈冲会中指示“财政部”每年中央机关活化评比除了选出前三名,以后也应该选出最后三名,作为惩处的依据。

  陈冲听取报告后指出,各机关对各自锁经营的公有公用不动产,应秉弃本位主义,思考创造多元价值。他指示“公有财产局”,建立财产检核制度,了解公用、非公用或低度利用的各种情况,节省规划调配的时间;“财政部”除了评选活化绩效前三名加以鼓励外,也应评比最后三名,作为惩处依据。

  陈冲也特别关注校园空间利用,少子女化现象未来将造成大量校园空间闲置,他要求“教育部”应主动邀集相关单位,结合民间团体、或者非政府组织团体的资源,妥善规划有效利用,避免浪费社会资源。

  “财政部”报告中指出,除了可活化利用的土地数量有限之外,各机关对公有不动产缺乏成本效益观念,已无公用必要的房地,任期闲置,对使用中房地消极静态管理;有闲置或低度利用的公有公用不动产,应该交由“公有财产局”统筹调度,但部分机关视为自有资产,不愿释出,“财政部”必虚耗时、耗费资源协调,都造成活化利用的困难。

  根据“财政部”报告,目前闲置的公有土地,已拟定使用计划的有40笔、仍未拟计划的却有58笔,另有37笔申请变更为非公用、216笔未申请;低度利用土地中,已拟定使用计划的有299笔、仍未拟计划高达1159笔,另有17笔申请变更为非公用、118笔未申请。去年度的活化评比,公务预算机关组前两名更出现从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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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杜美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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