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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修法 大陆学生居留6个月可纳健保

2012年10月10日 09:46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教育部门9日表示,大陆学生纳入健保的修法,将于11日送行政主管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送立法机构审议。

  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司”专门委员朱俊彰表示,台湾两岸事务主管部门已在修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内容,将大陆学生来台“停留”改为“居留”,即可纳入健保保障。

  朱俊彰表示,修法通过后,大陆学生居留6个月后便纳入健保,每月约需负担新台币749元的保费。

  朱俊彰说,目前修法纳入健保的仅限学位生,短期停留半年、1年的不在范围内,仍以商业医疗保险因应。  

  目前在台湾修读学位的大陆学生约1800人。依台湾现行规定,加入全民健保须有居留身份。(记者 何自力 林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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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杜美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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