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台民代要求台当局负起古迹保存修复管理维护之责

2012年09月10日 23: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湾“立委”陈亭妃、台南市议员陈怡珍10日邀集台当局“文化部”、“法务部”、“国防部”等单位,协商公有古迹管理维护问题,她们要求相关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负起保存修复管理维护之责,于1个月内将所负责的古迹或历史建筑如何保存修复的计划及相关经费报相关部门,她们会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办理。 

  陈亭妃说,台湾有1826处古迹,公有1032处占56%,若公有古迹的修护管理都做不好,如何起带头作用做私有古迹修护管理的榜样?她希望相关“部会”及相关单位能依据相关规定,“公有之文化资产,由所有或管理机关编列预算,办理保存、修复及管理维护”,并能编入2013年度预算执行。

  陈怡珍表示,“财政3法”未过,地方财政无法负荷古迹修护经费,希望台当局相关单位担负起修复保存管理古迹之责,不要放任不管,让古迹、历史建筑成了破屋废墟。

  台当局“文化部文化资产局组长”洪世佑表示,古迹所有或管理机关对古迹的维护预算编列确实不足,对古迹保存维护的观念欠缺,“文化部”已加强办理宣传学习,促请成立督导会报,及推动评鉴与奖励制度,他希望相关“部会”能更用心投入推动文化资产保存的工作。(中国台湾网 周剑)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