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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门:保外就医不能泛滥 陈水扁不符条件

2012年08月29日 0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陈水扁5月23日清晨,由警方戒护抵达长庚医院就医。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门28日表示,陈水扁的病况不符保外就医的条件,保外就医的审核不容政治力介入,若保外就医泛滥,形同变相假释。

  台当局“法务部”表示,根据医疗专业检查诊疗结果,陈水扁病况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而能以在监医疗、戒护外医等方式处理。基于维护刑罚执行的正义与公平,审核保外就医时依法行政,不容政治力介入。况且保外就医是法律与医疗专业问题,而非政治问题,不应以政治理由来处理。

  根据台湾“监狱行刑法”相关规定,受刑人现罹疾病,其戒护就医或移送病监治疗期间,视为在监执行可算入刑期;但受刑人保外就医期间,不管其在医院治疗或在家休养都不算入刑期。

  台“法务部”说,受刑人不管是戒护就医或移送病监,都处于监禁状态,无人身自由;然而,保外医治期间,受刑人可自由活动,不算入刑期,因此保外医治不能浮滥,否则就形同变相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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